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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职工放弃劳动能力鉴定公告电话:400-638-9568
qq:3250057462
北京XXXX有限公司职工,姓名张XX,身份证号XXXXXXXXXX, 发生工伤时间20XX年9月14日,至今未做劳动能力鉴定,请你于20XX年3月15 日来单位办理工伤劳动鉴定手续,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相关事宜,如在20XX年3月15日内未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,本公司将视同于你自愿放弃劳动能力鉴定,我司与你的劳动关系将自动终止。由此产生的一切工伤待遇问题由个人承担,特此公告。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张某某,鉴于以上人员未经同意并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,长期旷工,严重违反了本公司的规章制度。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,限此人在10日之内与我单位取得联系,如10日之内未与我单位联系,我单位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,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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